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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监督抽查3种照明产品质量的通知

最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2020年对38个塑料玩具及其他产品质量进行国家监督抽查的通知》。

其中涉及自镇流LED灯。

与照明有关的产品的质量,包括汽车的外部照明,光信号装置和防爆灯等3种。

抽样检查涉及13个省市的151家企业。

抽检了151批次照明相关产品和18批次不合格产品。

整体产品批次合格率为88.07%。

1.自镇流LED灯。

我们随机抽查了7个省(市)的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自镇流LED灯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0%。

检查集中在7个项目上,包括互换性,防止带电部件意外接触,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机械强度,耐热性,防火和阻燃性以及谐波电流限制。

不合格的项目包括互换性,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耐热性和谐波电流极限。

2.机动车辆的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

抽查了13个省(市)的45家企业生产的45批汽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产品。

其中,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4%。

主要考察了配光性能和发光性能两个项目。

不合格的项目是配光性能。

3.防爆灯。

对11个省(市)66家企业生产的66批次防爆照明产品进行了抽查。

其中,有1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1.2%。

着重于抗冲击性测试,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非铠装电缆和编织涂层电缆的夹紧测试,引入防火外壳,防火接头,外壳压力测试,内部点火失败的其他要求11项包括爆炸传递测试,最高表面温度,热冲击试验和绝缘体的介电强度进行了检查。

不合格的项目包括抗冲击性试验,非铠装电缆和编织涂层电缆的夹紧试验,防爆接头表面以及壳体压力试验。

针对国家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市场监督局(部门和委员会)应当遵守《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产品质量监督和抽查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规指导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1)将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和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情况上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依法履行产品质量和安全的主要责任。

,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持产品质量安全。

(2)对于本次随机检查中不合格率很高的产品,例如旅行袋,汽车儿童约束系统,棕榈纤维弹性床垫,木制家具,非接触式水龙头,淋浴器,家用不锈钢水槽,防爆灯等,必须加强后续监督检查。

(三)在抽查中发现问题的生产企业,特别是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企业和不通过连续抽查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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